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
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
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
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 %
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
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